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民政局,各全区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各业务主管单位:
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民政部颁发的《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现将全区2010年度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凡在2010年6月30日前经民政厅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
二、年检内容
1、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情况;
2、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
3、人员和机构变更情况;
4、财务管理和经费收支情况;
5、党组织建设工作情况;
6、制度建设情况;
7、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复查登记情况。
三、年检应提交的材料
1、《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一式三份;
2、上年年底银行对帐单或财务审计报告书(无财务报表需有业务主管单位盖章的财务状况说明);
3、《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
4、上年度工作总结和本年度工作安排(总结要点要涵盖年检内容要求)。
四、年检程序步骤和时限
1、社会组织自查。各全区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接到年检通知后,请到宁夏民政网首页打开《关于做好2010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的通知》,下载《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并根据《报告书》规定的内容进行自查;
2、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各全区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于 5月31日前将年检报告书及有关资料报业务主管单位进行审查,并由业务主管单位填写审查意见;
3、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要将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一式三份)和登记证书副本等资料于 6月30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由登记管理机关按规定审查年检,并作出年检结论。
4、公告。登记管理机关将年检结论于7月底前在宁夏新闻媒体上予以刊登。对未按期参加年检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年检要求
1、各市、县(区)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年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2010年度的年检工作,切实把年检工作做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2、各全区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要认真填写《《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按时上报各种年检材料,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依法检查、监督。
3、各业务主管单位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好年检初审关,并按登记管理机关规定的时间,组织所属社会组织参加年检。(或集中组织所属社会组织,由登记管理机关上门进行年检)对于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4、自治区民政厅将择时对各市、县(区)年检情况进行抽查,对年检工作达不到要求的给予通报批评。年检工作结束后,各市、县(区)要及时进行总结、公告,并将年检总结报告及时报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
5、经自治区民政厅授予3A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可简化年检程序和给予优先接受政府职能转移,政府购买服务等优惠政策。2009年获得4A级 、5A级的社会组织, 2010年获得3A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今年年检时,只需携带法人登记证书副本、评估等级证书和2010年度工作总结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年检手续。
联 系 人:自治区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 马彩军
联系电话:5915513
自治区民政厅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
附件1:
(社会团体名称)
2010年度社会团体工作报告书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
本社会团体根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编制2010年度工作报告书,并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请予审查。
(社会团体印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申明
本报告书情况属实,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一、基本信息
二、内部建设情况
(一)2010年度登记、备案事项变更情况
(二)2010年度会议及换届情况
(三)内部制度建设
三、财务会计报告
(一)资产负债表
(二)业务活动表
(三)现金流量表
四、分支机构、社会组织党建基本情况
(一)分支机构情况表
(二)社会组织党建情况统计表
五、业务活动情况
(一)2010年度业务活动总体情况和2011年度计划简要
(二)2010年度举办研讨、展览、培训、评比达标表彰等活动情况
(三)2010年度接受捐赠资助情况和使用情况
(四)2010年度国际交流与合作情况
(五)2010年度已开展、2011年计划开展的“服务新农村”项目或者其他公益项目
(六)2010年度已接受政府转移职能项目或承办政府有关项目
(七)2010社团组织行业协会自律情况统计
六、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七、年检审查意见。
一、基本信息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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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主管单位
| | 行业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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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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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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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年 月 日
| 注册资金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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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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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传真
| |
网站地址
|
| 电子邮箱
| |
单位会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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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会员数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法定代表人担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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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会情况
| 理事长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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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事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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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人数
| |
秘书长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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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务理事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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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秘书长为
| |
现职公务员兼任负责人情况
| 省部级及以上( )人;地厅级( )人;县处级(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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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人员担任负责人数
| 总数( )人,其中省部级及以上( )人;70岁以上(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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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情况
| 工作人员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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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职工作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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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人员数
|
| 离退休返聘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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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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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志愿劳动时间(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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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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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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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情况
| 分支机构数
|
| 代表机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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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机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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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基金管理机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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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性实体数
| |
举办刊物情况
| 公开发行的刊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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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部资料性刊物数
| |
会费情况
| 制定会费标准的时间
| | 会费标准备案情况
| □民政部门 □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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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会费标准的会议名称
|
|
会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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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部建设情况
(一)2010年度登记、备案事项变更情况
事项(点击“□”选取)
| 办理情况
| 批准时间
|
□ 变更名称
| □已办理 □正办理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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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更活动地域
| □已办理 □正办理 □未办理
|
|
□ 变更业务范围
| □已办理 □正办理 □未办理
|
|
□ 变更住所
| □已办理 □正办理 □未办理
|
|
□ 变更注册资金
| □已办理 □正办理 □未办理
|
|
□ 变更法定代表人
| □已办理 □正办理 □未办理
|
|
□ 变更业务主管单位
| □已办理 □正办理 □未办理
|
|
□ 修改章程
| □已办理 □正办理 □未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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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变更
| □已办理 □正办理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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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0年度会议及换届情况
章程规定
| 换届或会议情况
|
会员(代表)大会( )年一届
| 最近一次换届大会时间为( )
|
会员(代表)大会( )年一次
| 最近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时间为( )
|
理事会( )年( )次
| 本年度召开理事会( )次
|
常务理事会( )年( )次
| 本年度召开常务理事会( )次
|
注:未按章程规定如期换届、开会,如数召开会议的,请在“六、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中说明
(三)内部制度建设
机构管理
| 分支(代表)机构管理制度
| □有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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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印章管理
| 法人证书保管、使用管理制度
| □有 □无
| 保管在
| |
印章保管、使用管理制度
| □有 □无
| 保管在
| |
工作人员管理
| 人事管理制度
| □有 □无
| 专职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人数
| |
专职工作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人数
| 失业保险
| | 养老保险
| | 医疗保险
| |
工伤保险
| | 生育保险
| |
财务管理
| 人民币开户银行
|
|
人民币银行账号
|
|
外币开户银行
|
|
外币银行账号
|
|
财政登记
| □有 □无
| 税务登记
| □国税 □地税 □未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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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财会人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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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有会计执业资格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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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票据种类
| □行政事业单位银钱收据;□会费收据;□捐赠收据;□税务发票;□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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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软件
| 财政部、民政部联合监制开发的《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会计软件》:
□已使用 □计划使用 □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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