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做好全区建筑行业第四个“农民工岗前安全培训月”活动的通知
(宁建(建)字[2011]20号)
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今年是我区实施建筑行业第四个“农民工岗前安全培训月”活动年,为切实做好今年农民工岗前安全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建筑业农民工的安全操作技能安全生产意识,增强防范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减少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先就做好全区建筑行业第四个“农民工岗前安全培训月”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
今年十二五规划的起始年,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科学发展和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在往年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方式。要加强对施工现场一线操作人员尤其是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使其掌握安全操作基本技能和安全防护救护知识。对新入场和进入新岗位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加大安全培训力度,着力提高农民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二、活动时间及组织方式
第四个“农民工岗前安全培训月”活动时间为:4月1日至4月30日。
4月8日为“全区建筑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活动咨询日”,五市要同时启动。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机构要以“农民工岗前安全培训月”咨询日活动为契机,大张旗鼓、广泛深入地向农民工宣传安全生产知识,要求各企业、施工现场采取专栏、报刊、观摩标化工地、发放安全培训教育材料等形式大力开展宣传动员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教育活动氛围。开展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月活动要密切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注重实效。凡建筑面积或工程造价达到一定规模的工程项目,工程开复工后要依托施工现场设立农民工业余学校,制定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培训、师资、管理、考核等规章制度,积极发挥农民工业余学校的综合作用,负责本工地农民工的安全知识、基本技能和继续教育培训;使岗前培训和进场三级教育有机结合起来。
三、结合施工企业实际,确保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