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厅关于举办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宁建(安)字[2010]19号)
各市县建管(安监)站、各相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166号令),提高我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业务素质,提升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推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专职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总站决定委托宁夏建筑业联合会于2011年1月10日举办一期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各市县建筑安全监督机构起重机械监管人员;
2、本区及外地进宁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工程项目部的建筑起重机械专职管理人员;
3、从事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拆经营活动以及产权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报名条件
1、近三个月内经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行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
3、有三年以上相关的工作经历;
4、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培训内容
1、建筑起重机械相关法律法规;
2、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
3、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管理和检查方法;
4、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资料 ;
5、建筑起重伤害事故的预防;
6、现场实物的讲解。
四、培训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5日至12月25日
2、报名地点:宁夏建筑业联合会(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50号,建设大厦七楼)。
3、培训时间:2011年1月10日---2011年1月12日。
4、培训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干部学校(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312号)。
五、考核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