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厅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粤卫办函〔2011〕102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安办〔2011〕18号)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夯实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基础,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结合卫生系统工作实际,我厅制订了广东省卫生厅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广东省卫生厅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广东省卫生厅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1年广东省卫生厅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和全省地方党政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会议、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这一核心,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积极开展卫生系统的重点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卫生系统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遏制和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消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卫生系统的安全稳定。
一、突出预防为主,着力做好事故防范
加强对重点部门部位的排查整治,规范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认真落实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物品、有毒生物制剂(原料)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监管制度,并制订处理放射性事故等意外事件的应急预案。加强高压氧仓、放射源、三级生物实验室、危险品仓库、压力容器、配电室、电梯等部门安全的动态监督管理。保证医疗机构门急诊、病房、急救中心、集体食堂、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地下空间的设置必须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无阻碍逃生的违章设施或违章建筑, 按规定制订火灾紧急疏散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二、完善预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救援体系
不断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火灾、急性中毒事故、环境自然灾害事故及其它突发事件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各级卫生系统的应急救援体系,构建省、市互联互通的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体系。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建立相关部门间的工作联动机制,提高协调配合能力,确保紧急情况时能迅速启动和实施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进一步加强全省急救体系建设,完善全省120急救指挥中心建设,重点加强县级医院院前急救能力建设。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急救人员技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