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同意汕头中心医院对口支援揭阳市惠来县隆江镇中心卫生院的复函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同意汕头中心医院对口支援揭阳市惠来县隆江镇中心卫生院的复函
(粤卫函〔2011〕270号)
揭阳市卫生局:
根据《广东省城市卫生支援基层卫生实施方案》(粤卫〔2008〕171号)的精神,经你局申请,揭阳市惠来县隆江镇中心卫生院与汕头中心医院共同商定,我厅同意汕头中心医院对口支援揭阳市惠来县隆江镇中心卫生院。请按照《广东省城市卫生支援基层卫生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落实。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