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建筑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开展在建工程防火排查。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管(安监)管理部门、各企业要按照自治区建筑安检总站“关于开展建筑工程防火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宁建(安)[2010]16号)要求,立即组织开展对辖区、所属建筑工程项目自查自纠,认真查找排查事故隐患和施工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并认真整改。
(一)要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辖区所有建筑工地开展一次施工安全停工检查,督促建立健全安全施工制度,特别是落实用火、用电、易燃可燃材料等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障施工现场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确保落实,切实消除事故隐患。严禁各有关企业盲目赶抢工期,并要求遇雨雪天气必须停止室外施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责令立即停工整改。
(二)要以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和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周边工程、冬季施工工程、旧建筑物改造、加固、外墙外保温工程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严格督促各方参建主体落实安全施工主体责任。同时,要针对高层建筑工程、地下工程、油库、加油站、化工厂内工程的特殊火灾防控,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配足配齐相关消防装备,加强战术训练和综合演练,不断提高灭火实战能力。
(三)开展在建工程防火排查。对所有开工或已经停工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尤其是一起房屋改造工程和室内外装修工程的防火安全进行全面检查排查,检查排查的重点是: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防火安全责任制的健全落实,施工作业层面消防器材与灭火设施的配置及维护保养情况,各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存放场所、竹木堆放场地、临时办公用房、民工宿舍、工地厨房的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现场安全网、施工现场用电、消防设施、动火的审批手续、防火安全教育等方面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电箱、电焊及气割设备的安全使用,高层建筑的消防水管水源和灭火设施有否随工程进度而同步到位,电焊(气割)与电工等相关特殊工种是否持证上岗作业,使用的安全网与各类节能保温材料是否符合阻燃检测指标,建筑工程与相邻加油(气)站的封闭隔离、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以及文明施工落实情况等情况。
检查工地工棚、宿舍用电、用火及防火情况。民工宿舍有否随意私接私拉电线或使用明火与大功率用电设备的情况,停工期间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要加强工地明火作业管理,每次动火前,因严格按照审批重点进行,对不符合防火安全要求的一律不予批准。作业后要仔细检查周边范围内有无遗留火种隐患,确保无误后,相关责任人方可撤离现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要加强动火作业区域监督检查和巡查,在作业人员离场后再进行一次复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