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防止火灾事故的通知
(宁建(建)字[2010]90号)
各市、县建设局,建管(安监)站,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预防和有效遏制建筑施工消防事故以及自治区安委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各单位企业深刻吸取近期吉林、北京、上海等省市接连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针对冬季施工安全事故易发、高发特点,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今冬明春全区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文件、会议精神。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管(安监)管理部门、各企业要根据当前工作实际,针对目前施工安全事故频发的特点,及时传达并认真学习《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安委会
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2010]5号)、自治区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宁安办发[2010]103号)电视电话会议等精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国务院决策部署上不来,贯彻到具体工作之中。
二、加强建筑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工作。目前已进入冬季,天寒地冻,气候恶劣,风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油增加,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建筑工程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安全意识容易松懈,各种庆祝集会和传统民俗文化活动频繁,施工安全事故隐患增多,防控难度加大,施工安全形势将更加严峻。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企业负责人要针对本地区、本单位施工安全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严格审查冬季施工项目,准备冬季施工的工程项目,必须将冬季施工方案上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现场检查合格,同意进行冬季施工后,方可进行冬季施工。冬季施工安全重点做好8个防止,即:防止坍塌事故、防止滑倒摔伤事故、防止火灾事故、防止烫伤和灼伤事故、防止中毒事故、防止冻伤事故、防止触电事故、防止塔机等起重机械事故。要组织制定各项防范措施,坚决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