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普及15年基础教育。大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健全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支持力度,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缩小区域、城乡、校际教育发展差距,健全助学体系,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平等接受教育权利,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和服务,确保义务教育全覆盖。积极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创建工作,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优化普通高中布局,整合高中教育资源,深化普通高中课堂教学改革,加强内涵建设,加快提升普通高中整体办学水平和学生综合素质。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鼓励学校加强自身文化建设,形成特色品牌。深入实施学前教育普及提高工程,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强化学前教育公益性,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加大财政投入,新增幼儿园以公办为主。支持特殊教育发展。
增强高等教育科技创新和服务发展能力。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优质资源建设与共享,加快高科技成果培育与转化,增强自主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着力构建淮海经济区人才培养高地和教育高地。积极支持中国矿业大学、徐州师范大学、徐州医学院、徐州工程学院等在徐高校,发挥学科特色和比较优势,实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
优化发展职业教育。把发展职业教育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统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大力发展五年制高职教育和高级技工教育,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中、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积极促进职业教育和产业发展相结合,重点围绕装备制造业、能源产业、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业、商贸物流业等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工程机械、矿山机械、光伏光电、医药技术等专业;全面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完善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广泛开展技能竞赛,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水平,打造淮海经济区职业教育高地。
第五节 建设人才强市
坚持人才优先投入、优先发展,实施人才强市工程,提高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确保主要人才发展指标持续领先淮海经济区,人才工作整体水平迈进全省前列,实现由人才大市向人才强市转变。
大力培养引进人才。大力实施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计划,强化人才基地建设,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力争到2015年引进百名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五百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加大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的开发力度,到2015年,培养引进急需紧缺专门人才8万人。统筹推进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招商引资人才队伍建设。
创新人才发展机制。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实行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建立完善人才资本产权制度,健全和完善重业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建立完善企业年金制度,监督用人单位全面落实人才的各类社会保障,提高人才的福利待遇,健全人才保障机制。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强化能力、业绩、贡献的导向作用,鼓励用人单位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制度,形成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人才选拔使用机制。积极构建人力资源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培育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推动人才中介服务多元化和产业化发展,规范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行业标准,完善人才流动机制,促进人才公平竞争和合理流动。
大幅度增加人才发展投入,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人才发展基金,建立多元化人才投入体系。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鼓励人才创新创业。加大人才服务力度,建立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发放服务“绿卡”,提供“一站式”服务,妥善解决人才工作条件、签证、落户、执业资格、医疗、保险、税收、配偶安置、子女入学、住房等实际问题。
专栏1 人才强市工程
深入开展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助推、紧缺型人才引进、“双百”高层次人才培养、万名研究生企业集聚、大学生创业帮扶、高技能人才培育、现代农业人才开发等工程,加快实施招商精英、明星企业家、名师名校长、名家名角、冠军明星、医学优势学科建设与医学领军人才等培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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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保障和改善民生
紧紧围绕民生幸福这一发展的根本目的,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第一节 努力促进就业创业
努力扩大就业。加强政府对就业工作的引导,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产业结构调整与就业结构调整有机结合的良性互动机制,大力发展吸纳劳动力强的第三产业和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在发展资本密集、高技术制造业的同时,兼顾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鼓励在规范的市场环境下,实行多种形式的灵活就业、自主择业。建立健全失业评估和失业预警机制,建立失业调查制度。
鼓励支持自主创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对就业创业的引导支持和监督调控,健全创业融资、创业补贴、创业基地的扶持政策,研究利用创业贷款、创业补贴等鼓励创业的政策,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努力实现创业人数显著增加、质量显著提升、带动能力显著增强。加快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建立完善市县两级创业载体,努力形成创业集群效应。
帮助重点人群就业。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剩余劳动力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创业,加强就业服务和政策支持,畅通大学生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和自主创业的就业渠道。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零就业家庭、农村零转移家庭等城乡困难群体就业,加强就业和创业培训,开放公益性岗位,落实社保补贴,形成及时有效帮助困难群体和零就业家庭就业的长效机制。
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构建统一规范灵活、城乡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加强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人力资源市场预测和预警机制,实现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全覆盖。完善就业与社会保障联动机制,增强就业的稳定性。完善就业培训、创业实训等全方位服务,强化南北劳务协作,努力实现劳务输出的组织化、规模化和品牌化。
第二节 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
积极调整政府、企业、居民的收入分配关系,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和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力争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六年倍增。加快建立职工工资随企业效益增长而增长、最低生活保障随物价指数增长而增长的长效机制。鼓励增加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进一步扩大中等收入人群比重,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健全社会救助、慈善事业、民间捐赠、志愿行动等多种形式的帮扶机制。加快农民增收步伐,推进农业、就业、创业、物业“四业富民”,形成以生产经营收入为基础、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为重点、转移性收入比重稳步提高的农民收入增长结构。适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建立和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引导企业合理进行工资分配。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深化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改革。优化二次分配,逐步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缩小城乡、区域、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
第三节 加强和完善社会保障
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城乡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水平,初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继续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及个私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符合条件的各类群体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高度重视对低收入、未就业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帮扶救助,重点推进困难企业退休人员、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和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做好断保人员续保工作。完善和推进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及采煤塌陷地村庄搬迁农民生活保障机制,探索用一定比例的土地收益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低保、医保等问题。鼓励、推进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建立新农保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之间的衔接机制。到2015年,基本实现社会保障全覆盖。
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逐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结合工资和物价变动等因素,逐步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的正常调整机制;建立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实施综合付费方式改革,全面开展以常见病、多发病为重点的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统筹,稳步提高住院、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支付水平。加强劳动、卫生等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建设,形成高效便捷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
发展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完善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制度为基础,医疗、住房、重残、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为辅助的社会救助体系,逐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实现城乡社会救助全覆盖。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重点发展老年、儿童、残疾人、教育、医疗、计划生育家庭和惠民殡葬等福利。进一步保障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住房和各项抚恤补助待遇。积极发挥红十字会、慈善会、基金会等公益组织的示范作用,引导社会各方积极参与慈善和公益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