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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教师资格证申报工作的通知


  对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但满足其他条件的人员,可先申报,并在规定时间内再取得相应的证书。

  三、申报程序与考核

  (一)申报人填写《宁夏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教师资格申报登记表》,经所在单位同意,报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初审。

  (二)初审合格者由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三)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人员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宁夏特种作业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理论、实训、考评员)。

  四、主要工作任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教师应当承担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授课、制定考试题、修订培训教材等工作任务。

  五、申报时间及及提供的材料

  (一)申报人要将《宁夏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师资登记表》于2010年11月25日前报送宁夏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总站,同时将电子版发往517996397@qq.com(电子邮箱);

  (二)申报人报名时需提供有效的学历证、职称证、职业资格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

  (三)培训报到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培训内容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学娟  电话: 09515078325

二O一O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1:
  宁夏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师资格申报表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姓 名

 

身份证号

 

照片

 

申报任课专业

填写于备注处(可兼报)

申报任课种类

□理论 □实操

毕业院校(学历)

 

所学专业

 

专业技术职称

 

操作证号

 

颁证日期

 

 

现所在单位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个人

简历

 

 

 

 

所在单位

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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