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开展全区建筑质量安全综合大检查的通知
(宁建(建)字[2010]81号)
各市、县建设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国发〔2010〕23号),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建办质电〔2010〕37号)、《宁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安全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宁建(建)字[2010]77号)的相关要求,扎实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及质量监管工作,加大查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执法力度,积极推进建筑节能技术发展、提高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确保全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我厅决定组织开展一次全区建筑安全质量综合大检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和时间安排
为做好本次全区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综合大检查工作,我厅成立以分管厅领导为组长,建筑管理处、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总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检查组对各市县进行抽查。各市县应成立相应检查组,制定相应的检查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
抽查时间:自2010年10月18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
二、检查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