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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1年电力运行调节工作的通知

  三、进一步抓好有序用电管理,确保供用电秩序平稳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有序用电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保持与电力部门的密切联系,统筹协调,支持配合当地有序用电工作的开展;要督促供电企业、电力用户组织落实好负荷调控指标任务,确保预案执行到位。电网企业要充分履行社会责任,保证全省电网安全和电力可靠供应。省电力公司、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及所属各自所属供电企业要根据今年经济增长预测及电力供需特点,超前编制有序用电预案,于5月底前报当地发展改革委备案;要继续完善有序用电的精细化管理,坚决杜绝“以拉代限”的情况发生,着重保障迎峰度夏(度冬)用电高峰季节和“世园会”、“两节”等重要活动时的电力供应,确保重要用户用电不受影响,特别是要把居民生活用电摆在第一位优先予以保障;要及早制订建党九十周年、西安世园会等有关活动的保电方案,确保电力供应万无一失;要继续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优化电力消费结构,严格控制“两高”企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用电,切实压减不合理用电需求,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
  四、切实加强电力、电煤应急管理工作,保障电力有效供应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各有关单位和企业要认真总结2006年以来应急管理工作的成果和经验,进一步修订、完善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预案和各项电力应急预案,尤其要重点做好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造成电力供应中断的应急预案工作,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宣传和业务培训,提高应急管理队伍的处置能力和全社会应急意识,保障全省电力的有效供应。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要进一步强化应急事故演练力度,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协同配合应急能力,结合陕西电网的供需实际,积极筹备,认真组织,确保陕西电网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演练活动的顺利进行,力争于6月底前完成。
  面对煤电运供应紧张由季节性紧张转为全年持续性紧张的形势,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和运行协调工作,努力化解煤电双方的矛盾,尽力维护电煤供应的正常秩序,确保省内电煤和电力需求。燃煤电厂要重点做好电煤的组织调运工作,广开供煤渠道,积极落实煤源,确保迎峰度夏(度冬)电煤库存和发电用煤;水电企业要做好汛期发电的各项安全准备工作,保证发电站水库安全度汛。煤炭生产企业要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抓好生产,切实保障省内电厂电煤的有效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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