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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1年电力运行调节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1年电力运行调节工作的通知
(陕发改运行〔2011〕741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
  今年以来,受电煤供应紧张、煤价上涨、来水偏枯以及用电负荷增长和电网结构等诸多因素影响,我省电力供应持续偏紧,预计大负荷情况下,我省区域性、时段性电力供需紧张的矛盾将更为突出,加之今年我省电力供应中不稳定性、不可预料等因素的大量增加,以及相对单一的电源结构给电力生产运行和组织带来难度,全省电力供应面临严峻考验。因此,为进一步做好全省煤、电、运运行工作,为全省“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可靠的电力保障,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1年电力运行调节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1〕66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对2011年全省电力运行调节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切实做好电力运行监测分析工作,规范完善制度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和电网企业要客观准确把握电力运行和用电需求形势,加强调度分析和监测预警,及时协调解决苗头性问题,根据市场波动情况及时调整电力需求预期目标。省电力公司、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要积极配合我委做好全省电力供需形势和生产运行监测分析工作,继续完善电力生产和供应的日调度、周预测、月分析制度,省电力公司于每月10日前报送上月发供电生产运行基本情况、统调电厂发电计划执行情况及外送(购)电执行情况;每月30日前报送下月度全省发用电平衡预计及电网、电厂生产调度计划;各统调电厂在做好电煤日报制度的基础上,于每月10日前报送上月生产运行基本情况、燃料采购及消耗情况、月末库存和本月燃料采购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我委将进行整理、分析,并定期公布全省电力生产运行情况。
  二、强化电力生产运行调节,全力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建立完善组织健全、反应迅速、快捷高效、指挥有力的电力供应保障工作机制,切实提高电力供应保障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
  电网企业要切实加强电网统一调度管理,严肃调度纪律,结合今年全省电力供需形势和电网结构变化特点,科学合理、公平有序地安排好机组运行方式,提高电能质量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水平;要充分利用网厂联席会议、交易信息披露会议等平台,定期通报电力市场需求变化、计划完成进度情况,提高计划执行的透明度,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经营环境。发电企业要严格服从调度纪律,加强生产运行管理,确保机组可用出力平稳。同时,发、供电企业要积极配合,共同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根据《陕西省电网实施节能发电调度及发电量指标替代交易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在年度发电量计划的基础上,通过签订替代发电协议、完善交易运营平台等多种方式实现节能调度和资源优化配置,并积极稳妥地推进大用户直接交易试点工作。省电力公司要在保证省内用电需求的前提下,争取适当价格,严格按照“量力而行”的原则,合理安排好电力外送。陕西电网跨区跨省电能交易(含购进和外送)须事先报告我委同意。
  针对近年电煤价格持续高位运行的情况,为保护并发挥好发电企业发电积极性,我委将对电力供应紧张时期机组运行状况好、出力水平高、保供电贡献大的企业给予电量计划奖励。同时总结近几年在加强电煤储备、稳定电力生产方面实施发电量计划调控的成功做法,研究制定更完善、易操作的考核奖惩办法,进一步加大电煤储备和机组可用率考核奖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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