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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2011年防灾减灾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四)活动总结。
  各市、区和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活动成果,形成书面报告,于5月20日前报苏州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地址:苏州市十梓街433号,电话:65111999,电子邮箱:320500@cndr.gov.cn)
  六、防灾减灾宣传标语
  (一)防灾减灾,共创和谐。
  (二)大力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
  (三)推进防灾减灾,构建和谐社会。
  (四)落实减灾责任,完善减灾制度。
  (五)传播减灾文化,共创人类文明。
  (六)防灾减灾,人人有责。
  (七)防灾减灾,从我做起。
  (八)防灾减灾,利国利民。
  (九)防灾减灾,重在行动,贵在坚持。
  (十)群策群力防灾减灾,同心同德共建和谐。
  (十一)地球是我们的家,防灾减灾靠大家。
  (十二)防灾减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十三)防灾连接你我他,安全和谐靠大家。
  (十四)防灾减灾人人参与,和谐社会家家受益。
  (十五)防灾减灾系万家,关爱生命靠大家。
  (十六)安全属于你我他,防灾减灾靠大家。
  (十七)手牵手积极防灾减灾,心连心构建和谐家园。
  (十八)警钟长鸣抓防范,积极防灾保平安。
  (十九)增强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防灾减灾技能。
  (二十)大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全面提高抵御灾害能力。
  (二十一)安全知识进社区,减灾意识入人心。
  (二十二)减灾知识进校园,家庭社会更安全。
  (二十三)开展社区风险隐患排查,提升社区防灾减灾能力。
  (二十四)从小灌输防灾知识,提高全民防灾能力。
  (二十五)健全防灾减灾体系,筑牢抗灾救灾防线。
  (二十六)提高全民消防素质,增强全民消防意识。
  (二十七)落实消防责任,贯彻消防法规。
  (二十八)消除火灾隐患,保障社会安全。
  (二十九)关注消防消除火患,珍惜生命减灾避难。
  (三十)预防和扑救火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三十一)防范胜于救灾,隐患险于明火,责任重于泰山。
  (三十二)齐心协力除火患,国泰民安事业兴。
  (三十三)消防连着你我他,保障安全靠大家。
  (三十四)家家防火,户户平安。
  (三十五)关注建筑安全,远离地震灾害。
  (三十六)大力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社会抵御灾害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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