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2011年防灾减灾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苏府办〔2011〕96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减灾委办公室制定的《苏州市2011年“防灾减灾日”活动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苏州市2011年“防灾减灾日”活动方案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三个“防灾减灾日”,5月9~15日为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周。根据江苏省减灾委《关于做好今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减电〔2011〕1号)精神,为做好我市今年“防灾减灾日”的各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大力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不断提高全社会防范和应对灾害风险能力为目标,把防灾减灾教育和普及自救互救知识作为维护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提倡“防灾减灾从我做起”,营造人人关注灾害风险,人人参与防灾减灾的社会氛围,全面推进我市综合减灾和应急管理能力建设。
二、活动主题
今年“防灾减灾日”的主题是“防灾减灾从我做起”。通过开展防灾减灾教育活动,倡导每个公民积极参与“四个一”活动,即阅读一本关于防灾减灾的书籍、观看一部涉及灾害的影视作品、与他人分享一次避险经历和避险经验、开展一次家庭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唤起社会公众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关注,增强城乡居民灾害风险防范意识,不断提高全体公民应对灾害风险的能力。
三、活动时间
2011年5月9~15日,为我市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周,其中5月12日为我市集中宣传日。
四、活动内容及分工
(一)专题宣传。
宣传周期间,市和各市、区主要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发挥各自宣传优势,通过开设专题专栏等形式,普及灾害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全市应急救援工作情况,播放科普片,报道活动动态,营造防灾减灾舆论氛围。
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各市、区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公安局、民防局、气象局、地震局、科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