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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学期结束工作及寒假安排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学期结束工作及寒假安排的通知
(苏教办〔2011〕6号)


各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教育和体育局),各直属学校(单位)及有关学校:

  根据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校历,全市中小学均于1月27日放寒假,下学期全市中小学均于2月17日开学,正式上课。现就做好学期结束工作及寒假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放假前各地各学校要组织广大教育工作者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将创先争优活动与学习贯彻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结合起来,与认真总结“十一五”工作和精心谋划“十二五”发展结合起来,切实将创先争优活动落到实处。同时,要认真开展向教育系统先进人物学习活动,重点学习2010年苏州教育十大年度人物的先进事迹,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员工进一步坚定热爱教育、献身教育的信念,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教书育人能力。
  二、进一步做好寒假期间的“三会”工作。抓好“三会”,是一项系统的工作,需要科学理论的支撑,需要正确方法的指引,需要持久耐力的保障。各学校一定要承担起这个责任,采取相关措施,制定具体方案,积极地引导学生实践“三会”。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提前布置,把这项工作列入假期工作计划中,明确时间、责任人和具体要求。要不断创新工作方法,设计有效活动载体,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考核,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强对老师和学生的指导,先让老师掌握科学的“三会”方法,再有效的对学生进行系统的培训和指导。要做好交流和总结。放假前,各校可以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间的“三会”打算和计划的交流。假期中,各校要定期开放阅览室、图书馆和体育场馆等各类活动场所,并有专人进行管理。下学期开学初要做好总结,及时发现典型、总结成绩,推动“三会”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各学校要争取家长的配合和支持,以“三会”为抓手,进一步深化素质教育,不断提高学生的学习质量和身体素质,真正做到离校不离教、放假不放学。
  三、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文明教育。各地各校要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和“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把师生安全工作放在寒假工作的重要位置。放假前各学校要对全体师生开展一次珍爱生命、远离危险的法制、纪律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布置完成好一次由学生与家长共同完成的制定家庭火灾疏散预案的家庭作业,强化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遭遇突发安全事故时的逃生自救能力,特别要加强交通安全和燃放烟花爆竹、防火、防盗、防侵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要采取多种措施做好家长工作,强化家长对学生的安全监护责任。要教育学生文明上网,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坚持不到网吧、尤其是“黑网吧”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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