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沪府办发〔2011〕1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市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明确的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印发给你们。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
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
韩正市长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
杨雄常务副市长分管发展改革、计划、编制、人口综合管理、统计、物价、能源建设、口岸、建议提案办理、信访、社会稳定等工作。
屠光绍副市长分管金融、监察、外事、涉港澳事务、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档案等工作。协助分管财政、税务、审计工作。联系市委宣传部。
张学兵副市长兼市公安局局长。分管消防、道路交通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武装等工作。联系市委政法委。
艾宝俊副市长分管工业、信息化、商务、外资外贸、国资管理、电力生产、安全生产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