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宁人社〔2010〕236号)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作实施办法》经2010年第15次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0年十二月三日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作实施办法
为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根据《南京市“12345”政府服务呼叫中心建设和运行工作实施意见》(宁委办发[2010]46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南京市“12345”政府服务呼叫中心政务信息知识库的通知》(宁政办发[2010]135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局“12345”受理工作组和督查组(以下简称局“12345”工作机构),行使我局“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业务受理、办理和监督管理等职能,由局领导王晓多、程家源分管。局“12345”受理工作组由局办公室主任任组长,电话咨询中心主任(兼联络人)、信访处处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信访处)、政策法规处、计算机信息中心、电话咨询中心相关人员为成员,受理工作组设在电话咨询中心,开通局“12345”人工接听受理专席。局“12345”督查组设在监察室,由监察室主任任组长。
(二)局各行政处室、事业单位(以下统称部门)处长、主任对本部门的该项工作负总责。各部门确定1名文字能力较强的同志担任信息联络员,负责采集报送本部门政务信息,接收、办理、反馈局“12345”工作机构转办的群众诉求事项。
二、工作职责
(一)局“12345”受理工作组主要职责
1、法定工作时间内,通过局“12345”人工接听受理专席和专网接听、接收市“12345”人工接听受理前台和督查中心交办的来电来信工单;节假日和其他非工作时间,通过专网接收市“12345” 人工接听受理前台和督查中心交办的来信工单,紧急突发事件由市“12345”呼叫中心直接与局值班电话(84501177)联系;
2、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受理、办理、转办、答复、回复群众诉求和媒体提出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