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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第24个“老人节”庆祝活动的通知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第24个“老人节”庆祝活动的通知
(宁人社[2010]132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今年10月16日是我市第24个“老人节”,也是我市成功申办青奥会后迎来的第一个老人节。为配合全国“敬老月”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让广大企业退休人员度过一个喜庆、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庆祝第24个“老人节”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魅力夕阳、健康生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为主题,市和区县分别开展形式多样的庆祝、慰问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丰富退休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展示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以及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新成果,营造全社会关爱老年人的浓厚氛围,激励广大企业退休人员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为构建“和谐南京”发挥余热。

  二、活动时间

  各类庆祝活动在9月15日至10月16日之间进行。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文艺汇演安排9月底进行。全市庆祝第24个“老人节”暨表彰大会于10月中旬召开。

  三、活动内容

  (一)举行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文艺汇演。每个区县选派三个节目参加,从中挑选部分优秀节目参加全市庆祝大会演出。

  (二)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区县可采取上门看望、举行庆祝活动、召开联欢会和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切实关心退休人员生活,倾听他们的心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特别要关注那些特困、高龄、“空巢”的退休人员,让他们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组织开展老年人健康保健、法律法规、社会保障、社会化管理服务等咨询服务活动,积极为广大企业退休人员创造健康、和谐的生活环境。

  (三)组织形式多样的庆祝活动。围绕庆祝主题,组织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企业退休人员开展游园登山、书画展览、健身表演、综艺演出、棋牌比赛等娱乐活动,使广大企业退休人员在敬老爱老、欢乐祥和的气氛中度过节日。

  (四)召开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庆祝第24个“老人节”暨表彰大会。对全市2010年度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老有所为之星和先进自管互助组织等进行表彰;对社会化管理服务市级示范社区进行授牌;举行文艺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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