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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分析工作的意见

  (三)统一协调。汇聚优势,增强集中攻关能力。加强对统计分析工作的组织协调,会聚优势分析力量,提高集中公关能力,着力打造领导高度关注、具有全国领先水平和良好社会反响的统计分析精品。要在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每年甄选一批重要分析研究课题集中公关。在组织形式上,打破专业分割、省市(州)分隔的格局,以分析研究课题为基本单元,跨专业、联省市(州)组织分析研究团队,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对于一般性研究课题,鼓励个人积极研究。要注意加强与院校及科研等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借助他们在信息、人才等方面的优势,拓宽统计分析视野,促进统计分析研究水平的提高。课题研究要具有较强的理论性、现实性、针对性和指导性,力争在某些重大问题的分析研究方面实现突破。

  (四)明确责任。按照领导负总责原则,各专业处室负责人是统计分析材料的第一责任人;按照文责自负原则,统计分析材料的撰稿人是直接责任人;按照出口把关原则,综合处是最后责任人。撰写统计分析报告必须严把数据关,不得采信和引用不实或虚假数据;所形成的观点必须正确,材料和观点要统一,论据要充分,要符合政策要求,不得道听途说和捕风捉影;文章结构严谨、可读性强,文风朴实、表述清晰。建立责任编辑制度,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把审核关。在统计分析报告后增加“责任编辑”一栏,增强审核人员的责任感,切实把好出口关。

  (五)严格程序。省统计局统计分析报告送审程序为:各处室起草分析报告后,由本处负责人审核签字,送综合处复核,经分管局长签发后印发。特别重要的分析报告要经过集体讨论后由局长签发。

  (六)构建平台。建立统一规范的统计分析资料共享和交流平台,增强各专业间统计分析材料的交流,增进统计分析人员对其他经济领域运行态势的了解,避免专业之间统计分析观点出现矛盾,确保统计分析观点的一致性。

  (七)强化激励。要结合工作实际,逐步建立和完善促进统计分析上水平的激励机制。开展优秀统计分析人员评比,对优秀统计分析人员通报表彰和奖励,切实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鼓励人人参与统计分析工作,人人动手撰写统计分析文章;建立和完善评比制度,对于统计分析文章的评比,不仅要参考领导和专家的意见,还要引入社会公众评价机制,参考社会公众的评价意见,达到全方位的评价效果。进一步完善统计分析工作奖励办法,定期开展优秀统计分析和重点课题评比工作,提高相应奖励标准。对能够引起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关注,在社会各界具有良好反响,在全国具有领先水平的统计分析研究作品予以重奖;适当扩大奖励范围,对于在中央或我省核心媒体或党报党刊发表重要文章,承担或参与省委省政府重要文件及文稿撰写的人员予以奖励,并作为对作者工作能力评价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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