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湖北省创新型试点企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鄂科技通 [2011]43号)
各市、州、直管市科技局,东湖、襄阳高新区管委员会,各创新型试点企业:
为加强对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的动态管理,根据《湖北省创新型企业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现启动2010年度湖北省创新型试点企业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要求
根据《湖北省创新型企业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省科技厅联合各市州科技局、国家级高新区对试点企业建设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对年度考核合格的试点企业给予相应的经费补助。对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试点企业,取消其试点资格并予以通报。2010年是试点建设的第二年,请各试点企业认真对照《方案》要求,按规定报送全部材料,参加年度考核。
二、报送材料
1、2011年5月20日前报送《试点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一)。
2、2011年6月15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1)《创新型试点企业年度考核及后补助项目申请书》(附件二);
(2)试点企业2010年度享受150%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优惠政策的有关凭证;
(3)试点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合作研究的项目合同或协议、投入高校或科研院所的研发经费的凭证;
(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5)其他反映试点企业创新建设有关情况的证明材料。
三、其他要求
1、各市、州科技局,东湖高新区经发局、襄阳高新区科技局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创新型试点企业年度考核工作。
2、请武汉市科技局政体处、其他各市州科技局高新科、东湖高新区经发局、襄阳高新区科技局汇总本辖区试点企业考核材料后,统一报省科技厅。
3、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和电子版报高新处。同时根据试点企业归口领域,向农村处、社发处提交1份纸质材料。
4、联系人:向玫,王慧萍 027-87135815
电子邮箱:xiangm@hbstd.gov.cn
二0一一年五月四日
附件一:
试点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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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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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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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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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手机、座机各一,勿忘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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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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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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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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