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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湖北省创新型试点企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湖北省创新型试点企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鄂科技通 [2011]43号)


各市、州、直管市科技局,东湖、襄阳高新区管委员会,各创新型试点企业:
  为加强对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的动态管理,根据《湖北省创新型企业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现启动2010年度湖北省创新型试点企业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要求
  根据《湖北省创新型企业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省科技厅联合各市州科技局、国家级高新区对试点企业建设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对年度考核合格的试点企业给予相应的经费补助。对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试点企业,取消其试点资格并予以通报。2010年是试点建设的第二年,请各试点企业认真对照《方案》要求,按规定报送全部材料,参加年度考核。
  二、报送材料
  1、2011年5月20日前报送《试点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一)。
  2、2011年6月15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1)《创新型试点企业年度考核及后补助项目申请书》(附件二);
  (2)试点企业2010年度享受150%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优惠政策的有关凭证;
  (3)试点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合作研究的项目合同或协议、投入高校或科研院所的研发经费的凭证;
  (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5)其他反映试点企业创新建设有关情况的证明材料。
  三、其他要求
  1、各市、州科技局,东湖高新区经发局、襄阳高新区科技局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创新型试点企业年度考核工作。
  2、请武汉市科技局政体处、其他各市州科技局高新科、东湖高新区经发局、襄阳高新区科技局汇总本辖区试点企业考核材料后,统一报省科技厅。
  3、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和电子版报高新处。同时根据试点企业归口领域,向农村处、社发处提交1份纸质材料。
  4、联系人:向玫,王慧萍 027-87135815
  电子邮箱:xiangm@hbstd.gov.cn

  二0一一年五月四日

  附件一:
  试点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人:

 

电话:

(手机、座机各一,勿忘区号)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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