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带案下访和专题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
(徐政发〔2011〕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群众工作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带案下访和专题调查研究工作,经市政府研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深入基层带案下访和专题调查研究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带案下访和专题调查研究工作,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重要举措,对于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各级政府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我市推行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工作以来,各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深入基层,认真了解和把握基层的工作情况,悉心倾听群众的建议、意见与批评,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基层和群众的好评。同时,还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和不稳定因素还不少,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等矛盾依然突出。如何面对新形势,抓住新机遇,推动科学发展,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对于各级政府及各部门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各级政府及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全面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带案下访和专题调查研究工作,善于研究和把握群众工作、基层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制度措施到位、精力投入到位,不断推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群众工作的新实践。
二、深入基层带案下访和专题调查研究的工作要求
1.市政府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坚持每月至少安排一次,深入企事业单位、镇村、街道、社区等基层一线,进行带案下访或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