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徐州市市长质量奖单位的决定
(徐政发〔2011〕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质量兴市战略,进一步树立质量标杆,激励广大企业提升竞争能力和品牌意识,推动全市质量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根据《徐州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过专家评审等一系列程序,并经徐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定委员会评议和社会公示,市政府决定授予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徐州卷烟厂2010年度“徐州市市长质量奖”称号,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予奖励各50万元。
希望获得表彰的企业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创造质量建设新佳绩。全市广大企业(组织)要以市长质量奖企业为标杆,进一步加大质量管理工作力度,崇尚质量、追求卓越、奋力赶超,不断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努力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