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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创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创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杭劳社就[2011]41号)


各区、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杭州市创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已通过市政府法律审查,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财政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杭州市创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覆盖城乡全民共享的充分就业城市的若干意见》(市委[2010]12号)精神,为规范杭州市创业项目管理,充分发挥创业项目帮助劳动者创业的作用,制定本办法。
  一、创业项目的征集
  创业项目应具有投资小、见效快、易操作、涉及各行业的特点,适合失业人员、大学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及新杭州人等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创业人群。
  (一)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征集,包括政府各职能部门、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大专院校及个人。
  (二)征集类型
  1 、指导项目: 具有较为成熟的连锁加盟管理服务性质,并由创业咨询机构按规定实施监理的各类经营连锁和加盟店。
  2 、参考项目: 具有一定市场前景,供创业者按照市场化方式创业时可参考选择的各类经营连锁和加盟店。
  3 、招商项目: 拥有具备一定发展潜力的服务或产品,寻求创业者共同发展的创业项目。
  4 、“创业金点子”项目: 适合具有较高文化水平的劳动者经营的,有一定技术含量或创意的创业项目。
  (三)征集方式
  委托有资质的创业咨询机构,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征集。
  二、创业项目的评估
  (一)项目申报
  有意向的申报单位和个人向受市劳动保障部门委托的创业咨询机构进行申报,创业咨询机构进行核实并汇总后报市劳动保障部门。
  (二)项目初审
  市劳动保障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符合征集要求的提交专家评审团进行评估;未能通过初审的项目由创业咨询机构及时通知申报人。
  (三)项目评估
  1、成立专家评审团。 市劳动保障部门组织政府职能部门、大专院校、企业等单位的专家、学者、企业高管等专业人士组成专家评审团,对研发、征集、引进的创业项目进行评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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