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内补贴由市失业保险基金、区财政各承担50% ,其中市本级的创业园由市失业保险基金全额承担。
2 、园外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请园外补贴,第一年给予1元 / 平方米·天的租金补贴,第二年给予0.5元 / 平方米·天的租金补贴,补贴面积最高为100平方米,超过100平方米的按100平方米补贴。实际租房费用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房费用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园外补贴在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四、申请发放程序
1 、园内补贴的申请发放程序
( 1 )申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创业园提出补贴申请,并附以下材料:
①企业法人的《失业证》或《杭州市就业援助证》、《杭州市农村劳动力求职登记证》、《新杭州人求职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营业证照原件及复印件;
③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完税凭证;
④ 租房合同及租房发票原件、复印件;
⑤劳动保障、财政部门需要的其他资料。
( 2 )申报。所在创业园对相关资料进行汇总后并填写《杭州市就业专项资金申请表》、《杭州市区失业人员创业园房租补贴申领名册》(见附件 1 ),于每季度的第3个月的5日(逢节假日顺延,下同)前向园区所在地的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报,并递交相关材料。市本级创业园直接向市劳动保障部门申报。
( 3 )审核。区劳动保障部门对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情况填入《杭州市就业专项资金审批表》,于当月25日前同时报送市劳动保障部门和区财政部门。市劳动保障局核定后报送市财政局。市、区财政部门按规定分别核拨给市、区劳动保障部门。
( 4 )拨付。由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在资金到位后5日内拨付给创业园。
2 、园外补贴的申请发放程序
( 1 )申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提出申请,并附以下材料:
① 《杭州市就业专项资金申请表》;
② 企业法人的《杭州市就业援助证》原件、复印件;
③ 营业证照原件及复印件;
④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完税凭证;
⑤租房合同及租房发票原件、复印件;
⑥劳动保障、财政部门需要的其他资料。
( 2 )审核。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在每月5日前报区劳动保障管理部门;区劳动保障部门复审通过后填写《杭州市区就业困难人员园外创业房租补贴申领名册》(见附件 2 ),在每月25日前报市劳动保障部门。市劳动保障局核定后报送市财政局按规定核拨。
( 3 )拨付。由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在资金到位后5日内拨付给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