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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2010年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的决定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2010年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的决定
(本政发〔2011〕17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自2009年全市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表彰大会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条战线的广大劳动者,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推进本溪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伟大实践中,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埋头苦干,奋力拼搏,在不同的行业和各自的岗位上,做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为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全市人民昂首“十二五”、建设新本溪的积极性、创造性,市政府决定:授予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热连轧厂等50个单位为本溪市先进集体称号;授予林东等10名同志为本溪市特等劳动模范称号;授予丁桂森等140名同志为本溪市劳动模范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保持和发扬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伟大劳模精神,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各自的岗位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同时,号召全市各级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学习,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学习和发扬药都精神,以更加高昂的工作激情和饱满的精神风貌,为昂首“十二五”、建设新本溪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本溪市2009-2010年先进集体、特等劳动模范和劳动模范名单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本溪市2009-2010年先进集体、特等劳动模范和劳动模范名单

  一、先进集体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热连轧厂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冷轧薄板厂

  本钢浦项冷轧薄板有限责任公司

  本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本溪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南芬露天铁矿

  本溪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矿

  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轧钢厂

  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铁运公司

  本溪客运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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