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调研月”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临近年终岁尾,为切实结合我局系统今年来各方面工作面临的特殊情况,扎实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和明年工作的筹划,确保今年工作收好尾明年工作开好头,并在工作总结和思考中做好、做实“十二五”规划工作,局长办公会决定12月份在全局开展领导干部集体“调研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调研目的
结合全局系统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后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围绕“三个发展”和关系全市未来食品药品监管面临的重大问题,着眼长远,开展深入系统的调查研究,切实认清形势和机遇、把准重点和难点、理清思路和目标、建立制度和机制、提出对策和措施,为明年乃至未来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以及编制食品药品监管“十二五”规划提供决策依据。
二、 调研课题
1、积极适应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的新情况、新形势、新任务,坚定信心,调整思路和方法,推进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稳步发展。
2、药品安全和医疗器械监管分级管理机制和办法研究。
3、药品流通分级管理机制和办法研究。
4、加大新形势下药品稽查和专项整治力度,净化药品市场环境。
5、保健食品、化妆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状况和措施调研。
6、建立科学、合理的机关目标考核和激励机制研究。
7、食品药品分级管理目标考核机制调研。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抓好落实。这次调研是在全系统全面实施分级管理和履行新职能关键时刻开展的活动,事关我局和全市药监工作明年乃至未来事业的发展,意义重大。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负起责任,亲自带队深入基层、进入工作,综合倾听吸纳基层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调研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确保调研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确保对策建议对实际工作有现实指导作用。
2、以调研推动工作落实。各调研组在开展调研活动的同时,要及时发现并帮助协调解决基层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结合年度和当前工作,督促和指导基层及相关部门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年前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