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加快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加快新药检所硬件、技术、人才等建设,积极推进药品检验的提档升级,形成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监测能力,完成全年检验任务。深化药品检验信息化建设和应用,逐步建立检验检测工作的数据库和数据共享平台,加强系统内涉药信息的整合、分析、利用及研究,实施实验室规范化管理,形成市场药品安全的科技保护网络。(药检所负责,稽查处、规财处、办公室配合)
九、强化服务功能,推进医药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20、促进窗口服务提速增效。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实现快速高效审批。严格落实投诉举报各项制度,严肃认真办理每件投诉举报,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办公室牵头负责,稽查处、流通处、安监处、器械处、食品处、法规处、监察室配合)
21、立足职能,创建服务品牌。不断深化“安全用药服务点”等服务品牌建设,积极拓展服务企业、服务公众、服务发展的新路子。认真抓好“为民办十件实事”的落实,做到有诺必践,取信于民。(机关党委牵头负责,办公室、安监处、流通处、器械处、食品处、法规处配合)
22、提高药品“两网”常态运行质量,充分发挥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构建完善的基层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组织实施全国药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的申报工作,力争1个区县达到国家局规定标准的总体要求。(流通处牵头负责,安监处、器械处、稽查处、办公室、规财处配合)
23、努力打造诚信品牌。本着合作共赢理念,与各相关药械企业共同努力,搭建平台,多渠道、多层面开展宣传推介,着力打造南京药品、医疗器械质量诚信品牌。实施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健全信用评价体系。(安监处、流通处、器械处分别牵头负责,办公室配合)
24、加大宣传,探索政府、企业与消费者互动机制。整合利用各方面宣传教育资源,借助药学会、医疗器械管理协会等专业机构的力量,实施形式多样的宣传。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消费者在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中的作用、行业协会的自律和自我服务作用,积极研究探索政府、企业、消费者三者互动的办法和措施,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负责、消费者选择的机制。(办公室牵头负责,各处室配合)
十、突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机关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
25、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为载体,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检查,确保依法行政工作稳步推进。以法制宣传为抓手,组织重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等行政相对人员,进行药械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对全系统行政处罚案卷和行政许可案卷进行评查,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建立并落实重大案件审理报备制度,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和复议,完善法律救济,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法规处牵头负责,人教处、稽查处、安监处、流通处、器械处、办公室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