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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1年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点


  11、严格落实基本药物监管各项要求。4月1日起,把全市80家药品批发企业基本药物全部纳入电子监管码监管网络。继续做好基本药物配送企业资质的审查、筛选工作,加大对基本药物配送企业药品质量及经营情况的全面监管,建立基本药物配送企业报备制度,健全企业监管档案。组织开展基本药物抽样检验工作。(安监处、流通处、稽查处、药检所分别负责)

  六、突出打假治劣,确保市场秩序规范有序

  12、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按国务院统一部署和要求,如期完成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迎接上级的检查验收。(稽查处牵头,安监处、流通处、器械处分头负责,法规处、办公室配合)

  13、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不断深化非药品冒充药品、保健食品添加药品、利用互联网和邮寄渠道非法销售药品等专项打击行动。建立健全共同打击涉药犯罪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加大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力度。(稽查处牵头负责,安监处、流通处、器械处、法规处、办公室配合)

  14、深入开展中药饮片、中药注射剂、第三类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使用等专项检查,以医疗器械名义生产和经营非医疗器械,以及篡改使用说明书和夸大治疗功效的专项整治。(安监处、器械处、稽查处分头负责)

  15、深入开展药品广告整治。综合运用广告监测、监督检查、抽样检验、监督下架、暂停销售、消费警示、公开曝光、行政处罚和刑事司法相结合等手段,进一步遏制和减少虚假广告,降低虚假广告对市民带来的危害。(稽查处牵头负责,流通处配合)

  16、坚持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相结合,坚持评价性抽检和监督性抽检相结合,完成全年抽检任务。(稽查处负责,安监处、流通处、器械处、药检所配合)

  七、突出规章制度建设,提升基础管理能力

  17、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根据体制调整后的实际,研究制定、修订完善包括学习培训、工作程序、业务流程、工作纪律、会议文电、财务管理、行政后勤等多个方面的规章制度,形成一整套完整且符合实际的制度体系,并督促抓好落实。(法规处、办公室分头负责,各处室配合)

  八、突出技术保障建设,全面提高监管工作水平

  18、推进信息化建设。完善信息化建设方案,巩固药品零售企业远程监控成果,配合做好基本药物电子监管码的实施工作,利用网络功能,为监管工作提供分析依据,为企业和公众提供便捷服务。(办公室牵头负责,安监处、流通处、器械处、稽查处、规财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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