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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每个阶段总结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63303996)。

  附件:1.县(市、区)高层公共建筑情况登记表

  2.县(市、区)高层居住建筑情况登记表

  附件1
  县(市、区)高层公共建筑情况登记表

  乡镇(办事处)                     主管消防工作领导

建筑名称

地 址

建设(业主)单位

负责人及电话

物业管理部门

负责人及电话

属地社区

负责人及电话

属地公安

派出所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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