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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中药处方与中药调剂规范(第1、2部分)的通知

  中药调剂室应有足够的面积和空间,室内墙面、地面、顶棚应光滑、无缝隙,不得有颗粒性物质脱落。墙面宜采用防水防潮防霉装修材料,可耐受擦洗。有空气调温、调湿等设施;有防潮、防霉、防火、防鼠、防水、防盗、遮阳等设施。
  中药饮片调剂设备(器具)主要包括:药斗(架)、调剂台、称量用具(药戥、电子秤等)、粉碎用具(铜缸或小型粉碎机)、冷藏柜、新风除尘设备(可根据实际情况选配)、贵重药品柜、毒麻药品柜。
  中成药调剂设备(器具)主要包括:药架(药品柜)、调剂台、贵重药品柜、冷藏柜。

6 中药饮片斗谱编排和中成药分类摆放

  6.1 中药饮片斗谱编排
  6.1.1 斗谱编排原则
  --有得于减轻劳动强度,方便调剂和加药;
  --有利于避免发生差错事故;
  --有利于记忆;
  --有利于饮片管理;
  --有利于人员分工合作。
  6.1.2 屉斗标签格式
  标签上必须使用饮片标准名。饮片标准名应当按照《中国药典》规定准确使用,《中国药典》没有规定的,应当按照本省(区、市)或本单位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的规定书写。
  6.2 中成药分类摆放
  中成药应按要求分类摆放。

7 调剂操作规程

  7.1 收方与审方
  调剂人员在收到处方后,审查内容应包括: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妊娠禁忌、医疗用毒性中药、含罂粟壳处方,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配伍禁忌药和妊娠禁忌药见附录表A.1和A.2。
  对超过处方时效和剂量的进行时效性调配。
  药师对于不规范处方或者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7.2 调配
  根据处方药物的不同体积和重量,选用适当的计量工具。如使用电子秤或天平,每次调配前要清零或调零。
  对于一方多剂的处方应按“等量递减”的原则,每一剂的重量误差应控制在±5%以内。
  调配时,应注意避免撒药及药斗之间掺混的现象。
  为便于核对,要按处方药味所列的顺序调配,间隔平放,不可混放一堆。
  按照医师处方要求进行调配。调配含有毒性中药饮片的处方,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如有炮炙品,应给付炮炙品。不应生炙不分,以生代炙。
  处方中如有鲜药,必须洗净泥土,去掉非药用部分,切剪成段单包,以免干湿相混,发霉变质,影响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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