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自然科学研究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研究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鄂自高评办[2011]2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事局(职改办),省直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调整全省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08〕29号)和《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1]8号)精神,现将2011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研究高级职务评审对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组织
2011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研究高、中级职务评审对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在省职改办的领导下进行,由湖北省自然科学研究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测试对象
凡符合鄂职改办〔2011〕8号文件规定,拟参加申报2010、2011年度省自然科学研究高、中级职务评审的人员中,不具有相应水平能力测试有效合格证书的,均应参加本次水平能力测试。
三、测试内容和方法
测试内容:根据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各专业的特点,主要针对评审对象所从事专业工作应具备的专业基础理论、国内外前沿发展情况、从事专业工作的实际能力和水平等进行测试。
测试方法:均采取面试答辩的形式,根据评审对象所提交的1篇代表性论文(一式3份),由测试专家组提出3-5个问题,测试人员现场进行答辩,专家根据测试人员的答辩情况进行评分。
四、报名时间、测试时间、测试地点及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1日―4月20日。参加测评人员填写面试报名表一份,提交1寸照片2张,由所在单位统一在湖北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专技科报名、缴费。联系电话027-87389621。
2、测试时间:2011年5月10号上午8:30开始。
3、测试地点:湖北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与核农技术研究所(洪山区南湖路省农科院站)。
五、测试的结果及效用
水平能力测试成绩系高、中级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凡测试不合格者,不能申报高、中级职称的评审。
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算起三年有效。2007年的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本次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