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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


  2、验证不合格者在三个月内限期整改,自限期整改人员名单在江西工程造价信息网上公告之日起计算。

  3、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要求和不按规定申请验证的,将注销其造价员资格证书和执业印章。

  五、请需办理验证的人员注意资格证书验证的条件及要求,按规定准备好相关资料。未完成继续教育的人员,请尽快与省或设区市造价管理站联系继续教育事宜,并务必在申请验证之前取得继续教育合格证明,以便顺利通过验证。

  附件:江西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申请表

  二O一0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
  江西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申请表

姓名

 

性别

 

造价员资格专业

 

照片

资格证书编号

 

身份证号

 

注册单位

 

执业专用章编号

 

存档单位

 

参加继续

教育情况

 

联系电话

手机:       电话: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近年造价工作主要业绩

起止日期

工程项目名称

总造价(万元)

负责工作内容

 

 

 

 

 

 

 

 

 

 

 

 

 

 

 

 

 

 

 

 

工作单位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设区市造价站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省造价管理站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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