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贵金属饰品加工企业安全生产要求的通知
(深市监标字〔2011〕1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贵金属饰品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我局会同深圳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组织编制了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贵金属饰品加工企业安全生产要求》(编号:SZJG 39-2011)。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发布,自2011年4月1日起实施。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九日
贵金属饰品加工企业安全生产要求
前 言
本规范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应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规范由贵金属及珠宝玉石饰品企业标准联盟、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提出。
本规范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归口。
本规范主要起草单位:深圳市百泰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宝福珠宝首
饰有限公司、深圳市宝怡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深圳市翠绿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深圳市甘露珠宝首饰有限
公司、深圳市吉盟首饰有限公司、深圳市星光达珠宝首饰实业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李章平、杜佳、王冕博、高婷、吕勇。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引 言
本规范是为规范深圳市贵金属饰品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促进贵金属饰品加工行业稳定健康发展,根
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而制定的。贵金属饰品加工企业安全生产除符合本文件要求外,还应符合安全、
消防、质检、环保等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法规和标准。
贵金属饰品加工企业安全生产要求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贵金属饰品加工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安全管理要求、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设备安全、环境保护安全、职业健康安全保护、通用安全要求等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深圳市贵金属饰品加工企业自身安全生产管理及行业主管部门对贵金属饰品加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 1-2010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 2.1-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2.2-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制 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T 2550-2007 气体焊接设备 焊接、切割和类似作业用橡胶软管
GB 2894-200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4200-2008 高温作业分级
GB 5083-1999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 5226.1-2008 机械电气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T 8176-1997 冲压车间安全生产通则
GB 8196-2003 机械安全 防护装置 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 一般要求
GB 9448-1999 焊接与切割安全
GB/T 11651-2008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 12158-2006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GB/T 12801-2008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 13392-2005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GB 14500-2002 放射性废物管理规定
GB 15603-1995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 16754-2008 机械安全 急停 设计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