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提升干部素质。继续加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组织”建设,积极为机关党员干部业务“充电”、知识更新、能力提升创造有利条件,在机关党员干部中组织开展“阅读一本好书、提升一层素养”、开设“机关党员干部讲坛”等活动,不断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载体,有效提供服务,营造勤学、善学、比学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的职业道德、业务知识和现代科技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机关党员干部服务经济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建立健全“学分积分制”等督学考学制度,形成提升机关干部能力和素质的长效机制。
三、创评标准
(一)“模范处室”基本标准:
1、思想解放,勇于创新。积极开展学习型处室建设,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实效。善于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观念更新和工作创新的实际效果,促使本处室各项工作围绕服务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创新发展。年度工作至少有1项破解难题的创新举措和实践成果得到上级肯定和有关方面好评。
2、工作高效,业绩突出。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处室工作规程、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简化办事程序,严格实行政务(党务)公开,推行电子政务(党务)。处室各项工作做到思路清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运转协调、高效推进、又好又快、没有差错。处室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并至少有1项制度成果,工作效率、质量和成效在本机关领先,主要工作在全省同行中位列前茅。
3、作风优良,服务优质。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把服务发展大局、服务机关建设、服务基层群众作为处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行并落实服务承诺制,根据本处室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服务项目、内容、措施和质量要求。对每一个服务对象提出的合理办事要求不推诿、不刁难、不延误,认真对待,妥善办理,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积极参与机关中心工作及各项重大活动,在推进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及为基层群众排忧解难等各个方面发挥表率作用。机关、社会、基层及服务对象对处室工作和作风普遍反映良好,满意度高。
4、团结和谐,清正廉洁。处室工作人员团队意识强,上下一心,相互配合和支持,有浓厚的顾全大局、气顺劲足、协作共进的良好氛围。模范遵守党纪国法,严格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报”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处室内部无闹不团结现象,无违规违纪违法的人和事。
(二)“履职标兵”基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