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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中关村科学城的若干意见

  (一)加快建设一批高端特色产业园区。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云计算、物联网、导航位置服务、信息安全、三网融合、生命科学等一批高端特色产业园区,建设一批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发挥汇聚产业资源、促进科技成果落地产业化的载体作用。(二)统筹区域空间资源高效利用。按照集约、节约用地原则,统筹区域内外规划与土地的优化和整合,确保研发和高新技术产业用地,保证重点项目实施,促进存量盘活和资源优化配置。
  (三)鼓励盘活利用存量土地资源。区域内相关单位将存量建设用地用于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开发建设的,报经市政府批准,可以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
  (四)鼓励存量构造物改造升级。区域内相关单位对符合规划和产业定位的现有构造物进行升级改造、扩建,用于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和产业化项目的,报经市政府批准,可以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
  (五)推进土地空间资源有序置换。区域内相关单位腾退现有工业、办公、商业服务业类等用地并用于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在该区域外重新选址建设自用项目且规模合理的,优先予以支持。
  (六)促进空间资源重组开放。鼓励存量资源资产重组,支持符合产业功能定位的项目单位通过兼并、收购、合并、转让等方式取得存量厂房、楼宇和土地,用于研发和成果转化。鼓励区域内各单位自有建筑的公共空间对外开放。
  (七)严格项目准入和监管。制定项目准入标准和管理办法,确保区域空间资源主要用于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确保配套用地专门用于城市服务和配套功能建设。
  (八)统筹完善区域城市功能配套。加快完善教育、商务、交通、市政等城市功能配套设施,在区域内及周边区域统一规划和集中建设一批高层次人才公共租赁住房。
  (九)建设绿色低碳示范园区。大力推广节能减排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的应用,鼓励项目单位在新建和改扩建中使用节能环保产品和技术,创建绿色低碳示范园区。
  五、强化组织实施
  (一)建立工作平台体系。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中关村科技创新和产业化促进中心(首都创新资源平台)下设协调推进中关村科学城建设的相关工作机构。
  (二)编制区域空间资源整合规划。按照汇集创新要素的要求,研究编制区域空间资源整合规划,优化完善地区配套基础设施,保障重点项目实施。
  (三)实施个性化支持措施。实行“一校(院、企)一策”的支持方式,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解决高校、院所和企业在推进重大项目过程中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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