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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中关村科学城的若干意见

  5政府与市场相结合。通过政府推动和政策引导,综合运用产业、财政、税收、规划、土地等政策措施,建立进退有序的空间和产业调控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调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金融机构等各方积极性,突出区域特色,优化区域创新创业环境。
  (三)布局定位。
  中关村科学城总面积约75平方公里。突出资源优势和产业特色,以中关村大街为核心,依托生命科学、军转民、新能源汽车等技术资源,打造“中关村生命科学与新材料高端要素聚集发展区”;以知春路为核心,依托航空航天与集成电路技术资源,打造“中关村航空航天技术国际港”;以学院路为核心,依托信息网络科技资源,打造“中关村信息网络世纪大道”。
  (四)总体目标。
  到2012年,进一步创新大学科技园的运行机制,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一批特色产业园区,新建一批高校和中央企业的产业技术研究院,新聚集一批上市公司的研发中心和营销总部,成功实现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新培育和发展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对周边区域发展的带动作用明显显现,形成技工贸总收入万亿元以上。
  到2015年,基本完成区域空间资源改造升级,成功创制一批重要的国际技术标准,再培育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辐射带动作用明显显现。
  二、依靠体制机制创新,盘活科技资源
  (一)加快建设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支持高校、研究机构和企业共建面向产业需求的产业技术研究院,鼓励各类企业在中关村科学城内设立联合实验室和企业总部,作为中试开发、技术转移、成果孵化、股权激励等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载体。鼓励创业风险投资、民营企业等参与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
  (二)推动高校院所加快实施技术转移。通过无形资产作价入股、技术转让、技术许可等多种方式实施技术转移,推动高校院所自主确定专利等无形资产作价入股试点。
  (三)调动科技人员成果转化积极性。深化股权激励改革试点,推动制订审批实施细则,明确审批主体,简化审批程序。促进人才合理流动,高校教师、科研院所研究人员可以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兼职,原用人单位应与其保留人事关系。
  (四)引导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推进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建设,深入实施中关村开放实验室工程,推动高校、院所向企业提供检测、联合研发等公共服务,开放共享科技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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