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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中关村科学城的若干意见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中关村科学城的若干意见
(京政发〔2011〕1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以中关村大街、知春路和学院路为轴线辐射周边区域形成的中关村科学城,是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的核心。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加快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的批复》(京政函〔2009〕24号),充分发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创新资源优势,加快建设中关村科学城,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原则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全力推动“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按照“把中关村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高技术产业基地”的战略定位,以新一代信息技术、生命科学、航空航天、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和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切入点,以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为重要抓手,通过资源优化整合、体制机制创新、城市规划管理创新,进一步激发创新资源活力,将中关村科学城建设成为国家高端人才集聚区、体制机制创新前沿阵地、科技成果转化的辐射源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策源地,使之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新地标。
  (二)建设原则。
  1推动协同创新。坚持需求拉动创新,通过政产学研用相结合、军民融合、产业集群等创新发展模式,形成高校、科研院所、企业、高端人才、社会组织及政府“六位一体”的协同创新格局,重在管理与服务模式创新。
  2盘活存量资源。明确区域功能定位,通过挖潜和置换存量资源,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引导区域内产业空间的高效利用。统筹建设区域内基础设施配套,为重大项目发展提供保障。加快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成区改造升级,促进空间资源集中和开放。
  3重大项目带动。充分利用国家创新资源优势,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以项目为载体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带动区域创新能力持续提升。
  4突出产业特色。以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生物、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和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高端环节以及科技金融服务业、高技术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业为产业发展重点,形成高端产业集群,辐射带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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