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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北京市旅游局更名为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并列入市政府组成部门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北京市旅游局更名为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并列入市政府组成部门的通知
(京政办发〔2011〕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更好地促进本市旅游业发展,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北京市旅游局更名并调整为政府组成部门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1〕16号),市政府决定,将北京市旅游局更名为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简称市旅游委),并列入市政府组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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