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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的通知

南昌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的通知
(洪人口字[2010]17号)


委机关各处室: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学习型机关的要求,为不断适应人口计划生育新形势、新任务对计生干部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委机关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通过营造有利于推动终身学习的组织环境,以促进机关干部整体素质的提高,促进干部与事业的共同发展,为切实担当起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任务提供干部和人才保障。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全党同志都要学习、学习、再学习”的重要要求,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大兴学习研究之风,建立科学、完善的教育培训制度,真正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良好机关氛围,以改革创新精神搞好“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

  二、组织领导

  创建“学习型机关”的活动,由委党组统一领导,具体工作由机关总支、宣教处、办公室负责。

  三、学习要求

  1、学习时间规定:组织全委政治学习,有计划、有安排。机关支部学习每月1-2次,全年不少于12次;中心组学习每月1次,全年不少于12次。

  2、学习活动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学习以集中学习交流和个人自学相结合,以研读相关资料和撰写心得体会相结合等多种形式进行。并积极运用媒体、讲座、竞赛等教育形式开展学习,充分调动干部的学习积极性。

  3、学习内容要求:学习要以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为主要内容,重点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国家、省、市制定和颁布的计生政策法规、重大决定,学习上级各项会议精神、领导讲话、重要文件,学习掌握现代化建设所必需的各方面知识等。

  4、学习纪律要求:委机关各处室要建立学习记录,做到学习时间、主持人、参加人员、学习内容记录清楚、齐全。学习期间,遵守纪律。要求机关干部每年至少精读10万字以上的理论书籍,作1万字以上的读书笔记,完成1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委办公室组织聘用人员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并每人作5000字以上的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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