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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市政府折子工程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市政府折子工程的通知
(京政发〔2011〕1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2011年市政府折子工程》印发给你们,请各责任单位密切配合,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北 京 市 人 民 政 府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2011年市政府折子工程

  一、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
  牵头领导:吉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张工、各区县区县长
  协办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农委、市商务委、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2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5%以内。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人力社保局张欣庆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3城乡居民收入实际增长7%。
  牵头领导:吉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张工、市农委王孝东
  协办单位: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4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左右。
  牵头领导:吉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张工
  协办单位: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5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9%。
  牵头领导:吉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财政局杨晓超、市地税局王晓明、市国税局吴新联、各区县区县长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6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均下降35%。
  牵头领导:吉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张工、市经济信息化委朱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隋振江、市交通委刘小明、市市政市容委陈永、市园林绿化局邓乃平、市农业局赵根武
  协办单位: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7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水耗下降4%。
  牵头领导:夏占义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水务局程静、市发展改革委张工、市经济信息化委朱炎
  协办单位: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二、保持首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8充分发挥消费主导作用,深入挖掘首都市场的巨大潜力,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0%左右。
  牵头领导:程红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商务委卢彦
  协办单位: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各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9认真落实国家收入分配政策,增加对城镇低收入群体和农民的补贴,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长。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人力社保局张欣庆、市民政局吴世民、市农委王孝东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0积极发展文化消费、老龄消费、健康消费、网络消费等新兴消费。
  牵头领导:程红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商务委卢彦、市文化局降巩民、市民政局吴世民、市体育局李颖川、市卫生局方来英
  协办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金融局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1加快推进电子商务示范工程,改造升级特色商业街区。
  牵头领导:程红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商务委卢彦
  协办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2继续抓好各类主题促销活动,认真做好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工作。
  牵头领导:程红、夏占义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商务委卢彦、市农委王孝东、市发展改革委张工、市环保局陈添、市公安局负责人、市财政局杨晓超、市经济信息化委朱炎、市工商局杨艺文、市质监局赵长山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3抓好连锁超市、农村集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零售网点建设,提升新城商业发展水平,扩大农村消费。
  牵头领导:程红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商务委卢彦、市工商局杨艺文
  协办单位:各区县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4大力发展旅游消费,积极推进北京旅游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提升传统旅游品质,推进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新兴旅游热点,以旅游带动外来消费快速增长。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旅游局负责人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土局、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科委、市农委、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5全面推进商贸流通规范化、现代化、特色化、国际化发展,加快建设国际商贸中心。
  牵头领导:程红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商务委卢彦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旅游局、市编办、市贸促会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6坚持投资适度增长与优化结构、提高质量效益并重,着力抓好重大项目建设,努力扩大产业投资,实现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
  牵头领导:吉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张工
  协办单位:市重大办、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金融局、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委、市城乡结合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商务委、市国土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政市容委、市交通委、市规划委、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各区县政府、中关村管委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公园管理中心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7切实用好政府投资,全年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347亿元,重点保障在建、续建项目,优先支持结构调整、自主创新、公共设施、民生工程等领域。
  牵头领导:吉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张工、市财政局杨晓超
  协办单位:市重大办、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金融局、市城乡结合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国土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规划委、各区县政府、中关村管委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8进一步完善融资体系,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重点项目和产业发展的资金需求。
  牵头领导:吉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张工、市财政局杨晓超、市金融局王红协办单位:各区县政府、市国资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市政市容委、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监局、北京证监局、北京保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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