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办法和流程:
(1)个人专业技能比赛主要考核教师的技术动作示范(占50分,每人每类教材示范1项,每项10分)和教学讲解能力(占20分,每位教师须对5类教材中的其中1类教材进行讲解,且各代表队5名教师的讲解内容不得同类,即5名教师各讲解1类教材,须在《报名表》(附后)上注明);
(2)小学组和中学组按上述5类教材内容和集体展示
项目各分6个赛区,以各代表队为一组,由引导员带领采取分组轮换的办法进行比赛;
(3)各代表队的5名教师由引导员带领到每个赛区后,在指定地点集合,田径、体操、武术、篮(排)球类项目由该代表队确定为讲解该类教材的教师,现场从该类教材的动作内容中抽取1项(组)技术动作,作为该代表队全体5名教师的考核内容;其他类教材(足球和韵律操)按男子为足球项目、女子为韵律操类项目进行考核;
(4)各代表队由讲解该类教材的教师整队入场,进行示范、讲解。教师示范、讲解类似于教学小片段,其他4名教师作为学员参与。该教师比赛结束后归队,再对其他4名教师逐一进行技术动作示范的考核;
(5)教师教学讲解的内容,由讲解教师从所示范的该类技术动作中确定一个技术动作或1个技术环节作为教学内容进行讲解。讲解包括动作要领和重、难点,保护与帮助,解决重、难点的措施等。讲解的时间不超过8分钟,其他4名教师可作为学员参与互动。
六、评分与奖励办法
本届教学技能竞赛设个人等次奖、团体总分奖、优秀组织奖三个奖项。由省教育厅公布比赛结果,并颁发奖牌和奖证。
(一)个人等次奖:每一名教师个人专业技能考核和理论考核得分之和为个人所得分。根据分数高低小学组和中学组分别(按参赛人数3:4:3的比例)录取个人一、二、三等奖。
(二)团体总分奖:分别按照各代表队小学组和中学组参赛教师的得分之和,加上集体展示项目(按百分制评分的2倍)得分,录取小学组团体总分奖前八名、中学组团体总分前八名。
(三)优秀组织奖: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七、报名办法
(一)以各市、州、直管市及林区为单位,将报名表(附后)填写完整加盖公章后,于2011年8月31日前,分别报省教研室(联系人:甘琼,联系电话:15629085878,电子邮箱:ganqiong68@163.com)和十堰市教科院(联系人:刘文,联系电话:13986883133,电子邮箱:gzjf2009@sohu.com),并同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电子稿。逾期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