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湖北省首届中小学体育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鄂教体艺〔2011〕7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省中小学体育教学改革,加强学校体育课程教学的质量建设,提高全省中小学体育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建设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体育教师队伍,组队参加教育部举办的全国中小学体育教师教学技能展示活动,经研究决定,举办湖北省首届中小学体育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活动(以下简称技能竞赛)。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届技能竞赛活动由湖北省教育厅主办,湖北省教学研究室、十堰市教育局承办,湖北省教育学会体育专业委员会和湖北省体育理论学会协办。
二、为保证本届技能竞赛活动的顺利进行,竞赛活动期间,由主办、承办和协办单位的有关人员及各市、州领队组成“湖北省首届中小学体育教师教学技能竞赛组委会”,统一负责竞赛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在组委会的领导下,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竞赛活动的各项评审工作。
三、本届竞赛活动以各市、州和林区为单位组队参加,参赛对象是中小学校的专(兼)职体育教师。竞赛活动的时间、地点及组队办法、报名办法和竞赛办法等按照《竞赛规程》(附后)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地要按照《竞赛规程》的要求,在省级竞赛活动前,组织举办本地区的竞赛活动,并将组织竞赛活动的文件资料在省级竞赛活动前,分别报我厅体卫艺处和省教学研究室。
四、各地要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作用,加强对参赛教师的指导,选拔优秀中青年教师参加省级竞赛活动。要积极支持教师参加竞赛活动,提供参加竞赛活动的基本保障。要加强对农村教师的选拔和培养,提供学习、展示和观摩的机会,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教学水平。要切实加强竞赛活动期间的安全保障,消除体育器材设备可能造成伤害事故的隐患。
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学研究部门要密切配合,以此次教学竞赛活动为契机,把开展教学竞赛活动作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从县(市、区)和基层学校做起,开展教学技能竞赛或教学比武活动,在广大教师中营造爱岗敬业、刻苦钻研、改革创新、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良好氛围,调动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教学竞赛的积极性,通过本次竞赛活动达到促进提高体育教学质量,提升教师教学实践能力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