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开展科研经费分配管理改革试点。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部分别与北京市政府确定的联合支持的新立项项目中选择部分项目进行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试点,并与相关国家部委就试点有关工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一是开展间接费用补偿机制试点。在总结科技重大专项列支间接费用的经验基础上,对试点项目中相关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实行间接费用补偿机制。二是开展科研项目分阶段拨付试点。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关键节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拨款。三是开展科研项目后补助试点。对于具有明确的、可考核的产品目标和产业化目标的项目实行后补助支持方式,在项目完成并取得相应成果后,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评估或验收后给予后补助。四是开展增加科研单位经费使用自主权试点。完善试点项目中相关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预算调整程序,适当扩大科研单位在项目内部各支出科目间预算调整的权限,增加经费使用自主权。
三、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机制与模式创新
(九)加强央地共建创新平台的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利用和整合首都科技资源的组织模式与运行机制,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重要阵地,搭建首都创新资源平台,进一步整合首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央企业、高科技企业等创新资源,采取特事特办、跨层级联合审批模式,落实国务院同意的各项先行先试改革政策。依托首都智力资源优势,加强央地合作、校企合作,高效配置和集成创新资源,努力将科技资源优势转化为创新资源优势,提升创新引领能力,建立和完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中关村人才特区建设、科技金融创新服务、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先行先试、示范区规划建设等平台。加快推进“中关村科学城”建设,坚持需求拉动创新,形成产学研用相结合、军民融合、产业集群等创新发展模式,以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为重要抓手,进一步激发创新资源活力,形成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科技企业、高端人才、社会组织及政府“六位一体”的协同创新局面。加快建设“未来科技城”,依托大型中央企业,吸引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位居前列的民营企业总部和研发机构、国内外一流大学和创新人才的重点实验室、研发机构入驻园区,形成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和研发机构集群。大力推进与中央单位共建成果转化平台的工作,构建高效运转、充满活力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化服务体系,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十)深入推进各类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深化产业共性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对研发活动的支撑与服务,帮助企业提高研发效率。深化科技成果产业化情报系统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信息数据平台建设,健全创新成果的发现、跟踪和筛选机制,搭建技术成果与信息的供需对接、发布与交流平台。支持技术转移中介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做好技术评价等服务业务。推进北京市服务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综合服务平台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分平台建设以及生物医药、设计产业、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为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做好对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