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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附件2:
  2011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学生申请表

学号

 

姓  名

 

出生日期

/   /

性别

 

民 族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

                   

所在院校

 

所在院校代码

  

所学专业

 

高考考生号

 

报考院校

 

报考院校代码

 

报考专业

 

报考专业代码

 

在校期间受过何种奖励

 

有何

特长

 

联系地址

 

邮 编

 

申请须知与承诺:

1、本人是2011年应届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能够如期毕业并获得毕业证书。

2、本人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3、本人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申请者所在高校教务处审核:

 

该生属于我校应届普通全日制在校高职(专科)学生,已取得普通专科学籍。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本科院校意见: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1、本表一式三份,申请者、申请者所在高校和举办学校各留存一份。
  2、所有信息在上交前必须认真核对,准确无误,如因本人填写错误导致资格审查不能通过,由申请者本人负责。
  3、报名手续由申请者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填写信息不实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普通专升本资格。
  4、所在院校代码、举办高校代码在教育厅政务信息网下载,高考考生号由申请者所在学校教务处填写。

  附件3:
  2011年普通专升本工作时间安排

时 间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

5月4日前

各举办高校在校园网或工作网站上公布本校专升本招生专业、计划、考试科目及专升本招生简章。

所有招生信息、咨询电话、投诉电话(或其它方式)均在网上公布。

5月5日-15日

符合条件的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到举办高校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需上交申请表、已修课程成绩单和报名费(各举办高校可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结合各校实际制定详细报名方法)。

申请表和成绩单均需经学生本人所在院校教务处(部)盖章审核确认。

5月26日前

举办高校对报名审核通过的学生,通知其到学校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具体时间由各举办高校确定。

领取准考证的方法、时间等在招生简章内说明

5月28日

专升本举办高校组织考试工作。

考试时间统一定在5月28日,确需一天以上考试时间的,可在5月29日安排。

7月8日前

专升本举办高校公布考试成绩,公示拟录取名单。

在校园网上公布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

7月18日前

举办高校向省教育厅报送拟录取学生名单,省教育厅集中进行审核备案。

 

8月中旬前

省教育厅向各举办高校反馈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学生,举办高校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审核未通过的学生,举办高校不得发放录取通知书。

8月下旬至9月初

录取学生持举办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及本人专科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到。录取学生所在学校整理、移交录取学生的档案。

具体报到时间以通知书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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