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在湖北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节期间广泛开展“党在我心中”歌咏活动的通知
(鄂教体艺函〔2011〕11号)
各高等学校:
按照《
教育部关于在全国高等学校开展“党在我心中”歌咏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11】2号)要求,结合《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湖北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节暨参加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鄂教体艺【2011】1号)精神,决定在湖北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节期间,广泛开展“党在我心中”歌咏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广泛开展“党在我心中”歌咏活动,在湖北高校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大学生对党、对祖国、对社会主义的深厚情感。
二、活动主题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激励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担负起时代赋予的光荣使命,以坚定远大的理想励志前行,以高尚美好的情操培育品德,以孜孜不倦的精神求索新知,以锐意创新的激情投身实践,以艰苦扎实的奋斗成就人生,不断创造新的青春业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发努力。
三、活动要求
1、各校要高度重视此项艺术教育活动,要把“党在我心中”歌咏活动作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的一项重要任务,把歌咏活动纳入湖北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节活动之中,抓实抓好;
2、在开展歌咏活动时,要从建设校园精神文明的实际出发,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充分发挥学生艺术社团的作用,创新歌咏活动形式,深化歌咏活动内涵,提高歌咏活动水平;
3、各校要运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宣传歌咏活动的开展情况和育人效果。要充分利用校报、校园广播、电视和网站等宣传歌咏活动。
四、时间安排
1、4月下旬至5月中旬,各校以院(系)、班级为单位,广泛发动学生参与歌咏活动,利用学校文化艺术活动场所举办多种形式的演唱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