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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指导意见


  (四)推进“放心食堂”建设,确保食品安全卫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把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纳入公共卫生预防和卫生监督体系。加强与卫生、食品监管等部门配合,落实派驻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督员的制度,对学校食品进行卫生监测、检验和技术指导,防止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根据省教育厅《湖北省中初等学校学生食堂、学生公寓(宿舍)建设与管理工作细则》(鄂教财〔2006〕28号)、《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开展“放心食堂”“放心超市”“文明宿舍”“绿色生态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鄂教财〔2009〕3号)要求,按照“放心食堂”的标准,加强学校食堂硬件建设和科学管理,办好寄宿制学校食堂。

  寄宿制学校要实行伙食质量和价格家长监督评价制度,要听取家长对学校食堂管理和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努力办好寄宿制学生食堂,让学生吃得安全、吃得营养、吃得健康,让社会满意,家长放心。

  (五)推进“菜篮子工程”,建立蔬菜副食基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农村寄宿制中小学校学生蔬菜副食基地建设的通知》(鄂政办发〔2003〕106号)文件精神,扎实抓好农村寄宿制学校蔬菜副食生产供应为重点的“菜篮子工程”建设。要通过政府划拨、调剂、租赁、垦荒以及利用学校布局调整后闲置的校舍土地等,建立蔬菜副食基地。在学生素质教育、劳动实践和勤工俭学活动中,师生共同参与开展种菜、养猪、养禽和副食品加工等生产活动,补充学校食堂蔬菜、副食供应,提高蔬菜、副食的自给率,降低食堂伙食成本,解决学生吃菜难和吃菜贵的问题。

  (六)实施学生营养干预措施,改善学生营养膳食结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的有关要求,遵循“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学校组织、家长自愿”原则,积极推广“学生饮用奶计划”,通过广泛宣传、政策扶持,引导有条件的学生每天饮用1盒优质学生专用奶。有条件的学校,可试点推行学生“营养配餐”,大力倡导和推行学生“一天一瓶牛奶、一天一个鸡蛋、一餐一碗汤”的基本膳食,平衡学生饮食结构。

  寄宿制学校食堂要为学生提供一日三餐,每日至少提供2种以上蔬菜,每周至少提供2-3次大豆类食品、4-5次肉类或蛋类食品,做到学生主食吃饱,副食增加蛋白质和微量营养素,保证学生生长发育的基本营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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