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技工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苏人保职[2010]5号)
各技工院校:
最近,我国一些地方连续发生了数起在校师生受到暴力伤害的恶性事件,某地发生了学校班车重大交通事故。这些事件代价沉重,教训深刻,引起了极大的社会反响。为切实加强全市技工院校校园安全管理,建设平安、和谐校园,开展护校、护学活动,确保我市技工院校师生的安全,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现将进一步加强技工院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门卫管理制度。要加强校园封闭管理,严禁任何无关人员、车辆进入校园。确因工作关系需进校的,必须严格查验身份,核查携带物品,与联系人沟通并履行严格登记备案手续后方可放行,务必做到人人必查、人人细查;外校师生来校学习或参加活动,必须凭“活动通知单”进校;谢绝家长进入校园接送、探望学生,特殊情况的一律必须凭联系单进入;上学、放学时段内,一律禁止任何其他人员进校;学生在教学时间内出校门(含住宿生在规定时间内外出),必须凭班主任签字或分管处室的凭证,门卫方可放行。凡违反上述要求的保安或门卫人员,应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直至停岗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 严格加强校园安全巡查。要严格落实安全保卫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任何时间有2名及以上门卫安保人员同时在岗在位,不脱岗、不断岗。要强化校园内安全巡查工作,特别在安全重点区域、学生易发生纠纷区域要增加巡查密度,发现可疑人员应立即严格盘问、核实身份。要强化校园周边安全巡查,发现可疑人员和情况,在做好防范工作的同时,应立即向公安等部门反映。在学校原有行政干部、教师值班、巡查制度的基础上,可进一步发动党员骨干、青年教师、家长志愿者积极参与护校、护学活动。要制订并完善校园周边地区护校、护学行动方案,实现时间、人员上的无缝对接。在征得公安部门同意下,为保安人员配备橡胶棍等必要防护器具。
三、严格配齐用好校园技防设施。要根据市综治委、市公安局关于加强社会面监控技防建设指导意见的要求,按照标准,加大投入,增配、更新、升级技防配备,并管好、用好。门卫值班室和校长办公室必须分别安装与公安110联网的紧急报警按钮各1个,校门出入口(有条件的应在校门外一定范围内)必须安装视频监控设备进行24小时实时记录,记录图像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