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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总工会、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关于公布苏州市2010年度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的通知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总工会、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苏州市工商业联合会、苏州市民营企业协会关于公布苏州市2010年度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的通知
(苏人保养〔2010〕17号)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经信委,工商联,民营企业协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完善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机制,充分发挥工资指导线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引导和调节作用,引导企业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正常增加职工工资,使职工工资收入增长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并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依据,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确保全面完成市政府制定的2010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等各项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我们研究制定了苏州市2010年度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调控目标,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
  一、2010年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2%;
  二、2010年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下线为6%;
  三、2010年不设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预警线。
  各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结合工资指导线要求、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力市场价位等广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本单位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及不同岗位人员的工资调整幅度,建立健全工资分配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重点提高生产一线职工(含劳务派遣职工)、低收入职工的工资水平,优化工资结构,切实提高基本(岗位)工资在工资构成中的比重,发挥工资分配制度的激励导向和保障作用。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以执行2010年工资指导线为契机,积极与当地工会、经信委、工商联、民营企业协会等部门共同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确保企业职工工资增长。要指导企业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通过完善工资分配的民主协商机制、激励机制、约束机制、支付保障机制及正常增长机制,鼓励企业建立在行业、地区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制度,以吸引和留住人才,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 州 市 总 工 会
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苏州市工商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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