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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开展2011年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的实施意见


  (二)加强设施建设。认真贯彻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以改善基本农田灌溉条件为重点,加强农田水利项目建设。按照“十二五”期间本市高水平粮田设施建设的要求,推进高水平粮田设施建设,年内启动1万亩高水平设施粮田建设。围绕提升土壤有机质的要求,加强宣传培训,搞好技术配套,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商品有机肥使用,推广使用测土配方专用肥4万吨、商品有机肥20万吨。

  (三)推进高产创建。增加投入,创新机制,深入推进粮食高产创建。在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方建设的基础上,开展乡镇、村整建制推进粮食高产创建活动,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方面积不少于55万亩。整建制推进9个乡镇、3个国有农场、45个村示范创建。重点扶持市级千亩以上连片重点示范方创建,计划创建市级示范方60个,其中,万亩以上示范方12个,千亩以上示范方48个,市级财政给予补助。

  (四)推广科技应用。全面推进科技入户入村(社)工作,组织市、区县、乡镇科技人员500名,深入田间地头,加强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大力推广粮食高产和防灾减灾技术,做好重点环节、重要农时季节的科技服务指导,提高粮食生产科技入户率和到位率。推进水稻全程机械化,大力发展机插秧、机条播等技术,确保水稻机械化种植水平达50%。结合秸秆禁烧要求,切实抓好秸秆还田和秸秆综合利用,全面推广秸秆还田技术,做到秸秆还田面积应还尽还。围绕优质稻米产业化发展,大力推广杂交水稻,争取推广面积达30万亩,制种面积达7000亩,为明年杂交水稻种植面积达40万亩打好基础。

  (五)搞好农资供应和市场监管。搞好各种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供应和储备,保障种子、化肥、农药、柴油等农用物资的供应。重点搞好水稻种子的余缺调剂,做好秋种麦子的保种工作,保证满足生产用种需要。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强化质量监管,加大抽查力度,确保种子质量安全。加强对化肥、农药等农资价格的监测和市场调控,及时发布相关信息,鼓励农资连锁经营发展,规范农贸经营行为,保持农资市场和农资价格基本稳定。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六)抓好防灾减灾。牢固树立抗灾夺丰收的思想,制订和完善防灾减灾预案,提早做好抗灾资金、物资、技术等准备。强化对病虫草害、台风、高温、低温、连阴雨、暴雨等灾害监测和预警,加强极端天气内部通报,采取必要的联动措施,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加强分类指导,落实抗灾措施,进行科学抗灾,努力减少因灾损失。大力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有效减轻病虫危害,全市粮田病虫害统防统治面积达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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