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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继续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1、完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加强层级监管。我厅将研究制订建筑施工生产安全警示约谈制度,对事故多发、安全监管薄弱地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事故频发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建筑施工安全形势严峻地区进行督查。

  2、构建企业诚信管理平台,积极推进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的安全监管机制。强化源头管理,对工程招投标、资质资格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施工许可等关键环节严格把关。

  (五)继续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

  1、加强建筑施工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健全省、市、县(市、区)三级建筑施工生产安全应急管理机构,充实施工安全专家库,强化各地施工安全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做好应急资源储备,加强应急教育和救援演练,提高施工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

  2、注重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实效,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的有效措施。

  3、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为基础,组织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达标活动。

  (六)继续加强建筑施工生产安全监管队伍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

  1、组织开展与施工安全相关的观摩、学习,加强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

  2、委托省质安监总站组织开展对全省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及其人员的业务考核,督促各地施工安监站配备必要的专业人才,不断提高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水平。

  3、研究出台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系列措施,促使其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管理,加强应对施工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部署阶段(4月30日前完成)。为加强领导,确保实现今年全省继续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的工作目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立由分管厅安全生产领导任组长,由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省质安监总站等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省继续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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